最新消息跑馬燈

*****★請假手續請於三天內完成*****

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

公告~102學年度第1學期「弱勢學生早午餐補助申請」說明

壹、符合下列申請資格,請下載申請表,並於開學一週內繳交至註冊組。

貳、檢附下列有效證件之一:
一、低收入戶: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。
二、本人身心障礙: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。
三、家庭突發因素致無力支付午餐費學生:
(一)失業、風災或火災等突發事故:檢附足以證明家庭無力繳納午餐費之文件,並由導師及學校審核認定之。
(二)無證明文件者:導師家庭訪視紀錄。
(三)父(母)或法定監護人失業者:檢附非自願離職證明或本府社會局核發之新希望關懷卡。
四、中低收入戶:
1.父或母(父母非監護人者為其法定監護人)領有中低老人或中低身障補助證明
2.學生本人或兄弟姐妹領有中低兒少補助者證明(兄弟姐妹須與學生本人設於同一戶籍)
3.非監護人領有中低老人補助證明與學生及學生父母為同一戶籍者。


申請表下載:請點我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